任职要求:
一、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行动能力障碍、肢体残疾、听说能力障碍,无精神病史;
二、初审
工作人员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待定)。报名时所提交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通畅,注意接听电话通知。
四、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或者解聘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组织或参与色情、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受到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的;
(4)涉嫌犯罪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由检、法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决定的;
(6)参加邪教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