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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提高防治出生缺陷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产前诊断机构是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责任主体。申请开展采血等相关服务的产前筛查机构,须与产前诊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其指导下配合做好检测前咨询、标本采集、妊娠结局随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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