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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生态环境部
2020年4月30日
 来源: 医政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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