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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20〕13号

 

  现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等6项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694—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
  WS 695—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
  WS 696—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二、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697—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
  WS/T 698—202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WS/T 699—2020  人群聚集场所手卫生规范
  上述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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