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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为推动我国罕见病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在原有专家委员会基础上更新了成员名单。专家委员会成员自发布之日起任期为3年。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协和医院,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现印发专家委员会名单,请各地在工作中予以支持。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名单
     2.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二届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8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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