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康复医学 >>政策解读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详细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自1984年成立以来,协助政府承担了大量防盲治盲技术支持和眼健康指导工作,为我国防盲治盲工作和眼健康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随着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眼科疾病谱的变化,防盲治盲工作逐渐转变为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工作。为充分调动眼科工作者和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眼健康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并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我委决定对指导组进行调整,成立由王宁利同志任组长的新一届指导组,名单见附件。

本届指导组任期5年,主要职责是:协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落实全国眼健康规划,开展眼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推广眼科适宜技术,开展眼健康相关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防盲治盲和眼健康专业人员培训等。指导组办公室设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各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尽快对省级防盲技术指导组进行调整,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调整结果报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综合处 赵之玥、李亚

联系电话:010-68792391、68791875

传真:010-6879142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0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快捷服务
新闻动态
友情链接
合作单位
关注微信公众号
浏览手机网站
京ICP备:000000000     京公网安备:110111111111号
版权所有:XXXXXXXX人民政府  承办:XX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XXXXXX日报社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