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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工作局: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了《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请即时上传电子邮箱wenhuachu@moj.gov.cn,综合材料请于12月10日前报全国普法办。 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2020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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