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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发〔202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委(局)机关各司局,委(局)相关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孙波、沈剑峰

联系电话:010—68791492、68791911


附件:《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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