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十四号)
《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