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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建设,现将《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各地结合防疫工作和实际需要参考执行。

 


附图:1.功能构成示意图

      2.卫生通过示意图

      3.隔离房间平面示意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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