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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1〕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力度,根据《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国卫办疾控函〔2021〕112号),我委决定启动全国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现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印发给你们,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实施。

疾控局联系人:宋士勋、冀永才

电话:010-68791765、68791798

传真:010-68791767

 

附件:1.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批)

   2.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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