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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组织研究修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并形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zsmlc@nhc.gov.cn。
  二、信函: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17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

 

附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2021年1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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