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政策解读 >>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1〕23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了2003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形成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1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快捷服务
新闻动态
友情链接
合作单位
关注微信公众号
浏览手机网站
京ICP备:000000000     京公网安备:110111111111号
版权所有:XXXXXXXX人民政府  承办:XXXXXX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办:XXXXXX日报社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