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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猴痘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2〕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以来,世界多个非流行国家报告了猴痘病例,且存在社区传播。为提前做好猴痘医疗应对工作准备,提高临床早期识别和规范诊疗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猴痘诊疗指南(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猴痘诊疗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四早”能力,一旦发现猴痘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及时按照有关要求报告,并全力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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