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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转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2〕3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鼓励和规范医疗卫生领域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附件: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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