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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主管部门、药监局、总工会、妇联: 现将《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 2023年1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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