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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3〕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2015年7月,我委成立了全国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自成立以来,指导组协助政府承担了防聋治聋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为我国耳与听力健康工作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指导组进行了第一次换届,目前任期已届满。为更好地发挥指导组的技术指导作用,充分调动领域专家的积极性,我委决定对指导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经各地推荐并结合专家意见,确定了调整后的指导组专家名单(见附件)。

本届指导组任期3年,主要职责是:协助国家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落实全国耳与健康有关政策措施,建设耳与听力健康国家级工作网络,组织建设全国耳与听力健康专家队伍,开展耳与听力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推动适宜耳科技术的研究、推广普及和规范化临床应用,开展耳与听力健康相关学术交流等。指导组办公室设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尽快对省级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进行调整,并于2023年6月1日前将调整结果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医政司  周缘、易乐来  

联系电话:010-68792391、1875

传    真:010-68791423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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