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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23〕382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265号),经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和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7〕58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8〕482号)、《关于公布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电子函〔2019〕415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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