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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解读

检查检验是医疗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诊疗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为进一步推动互认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从加强制度设计、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深入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分别明确了到2025年、2027年和2030年的任务目标,细化了紧密型医联体,市域,省域,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和全国层面的任务要求。

内容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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