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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关于联合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4〕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广播电视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残联: 为全面推动老年期痴呆应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我们制定了《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广电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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