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第九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2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网信办、教育厅(委、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广播电视局、疾控局: 2025年8月25日是第九个残疾预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全面完成《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称《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中国残联、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九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预防伤害致残,共创健康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5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延长) 三、宣传重点 (一)《行动计划》实施成效。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做好《行动计划》宣传解读,帮助社会公众了解加强残疾预防的重大意义和《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实施成效,为全面完成《行动计划》任务目标,制定、实施新一期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二)伤害致残防控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伤害致残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单位、个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等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三)伤害致残防控知识。广泛宣传交通事故、工伤、噪声、儿童伤害、老年跌倒等致残的危害性,宣传普及安全防护、避险、逃生、急救等专业知识,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残联组织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主动落实伤害防控职责,加强重点人群安全教育,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教育部门要面向在校师生组织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活动。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要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防儿童伤害、老年跌倒等健康教育宣传,做好应急救援救治能力建设。网信、通信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对宣传教育活动给予大力支持。 (二)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效。各地要深入调查了解本地伤害致残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内容和活动方案设计。积极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新闻报道、专家访谈、知识讲座、科普作品展播等,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参与性。积极创编、制作生动、有趣的宣传海报、折页、展板、短视频、公益广告等,丰富宣传载体,提升知识传播效能。 (三)加快实施《行动计划》,确保任务完成。各地要深入了解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促进等五大行动实施情况,以组织开展第九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快《行动计划》贯彻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要继续指导、支持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加强伤害致残防控相关政策创新与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发挥好先行先试作用。 各省级残联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将相关素材于8月30日前报送中国残联。中国残联将择优选取各地提交的宣传素材进行展示、交流。
附件:“残疾预防日”宣传口号
中国残联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广电总局 国家疾控局 2025年7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295